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全国检察机关把党和国家的农村富民政策落到实处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重要任务,深入开展党中央、国务院农村政策执行情况检察监督。
一、纳入检察工作的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惠农富农政策。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落实好党的农村政策,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检察机关开展党中央、国务院农村政策执行情况检察监督,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农村政策,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内容
(一)农村土地承包政策
(二)涉农惠民资金保障政策
(三)农民工权益保障政策
(四)强农惠农产业政策
(五)农村环境保护政策
(六)其他有关政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农村政策执行情况检察监督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组织体系,明确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综合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抓好这项工作。
(二)强化支持保障
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农业农村领域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开展检察监督提供有力支撑。要加强调查力量,配齐配强农村政策检察人员,真正把国家好政策落实到千家万户。
(三)创新工作方法
各级检察机关要立足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加强社会联动,完善检察建议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司法救助,不断增强检察监督效果,为全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四、社会效果
党的农村政策检察监督工作开展以来,检察机关主动作为,依法履行职责,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有效保障了农民合法权益。检察机关严厉查处侵犯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挪用涉农惠民资金、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有力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二是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检察机关依法对涉农信访案件进行审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检察机关深入到农村一线,了解农业农村领域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促进了有关部门完善政策制度,保障了惠农政策的落地。
新时代,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大局、服务民生的职责更加凸显,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强的责任感、更务实的作风,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